首页 >> 中医美容

醉驾入刑该松动吗民生之声吧

中医美容  2021年12月01日  浏览:4 次

醉驾入刑该松动吗-民生之声

最高法近日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全国第二批试点法院对危险驾驶等8个罪名进行量刑规范改革试点。文件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醉驾入刑在执法力度上该松动吗?

正方: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原来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的醉驾,从此升格为由刑法处罚制裁,这就是醉驾入刑。2013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司法解释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既有量化标准,不宜在执行上有所松动。

反方: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会带来误伤。2016年9月8日,广州医生陈某聚会饮酒后,请代驾将他送回小区,然后他在自行驾车寻找车位时,不慎刮花两辆车。民警到场发现其有醉驾嫌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2017年5月9日,广州中院终审判决,认为陈某的醉驾行为虽然发生实际的危害后果,但只是轻微的车辆碰撞,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其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更符合人情、法理,因此决定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部分,撤销原审判决量刑部分,免予刑事处罚。哪个判决更合理是不言而喻的。

正方: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开始实施。实施4个月后,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9.5万起,同比下降45.4%;全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379人,同比下降29.3%。2016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5周年。5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同法律实施前5年相比,分别下降18%、18.3%。醉驾入刑松动

,可能会让醉驾行为重新抬头。

因为依法 反方:

首先,醉驾入刑松动只是合理微调,并没有改变对醉驾的打击力度。其次,最高法新的指导意见其实只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强调和重申。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两条都属于总则,法理上适用于分则中的各种情形、各个罪名,自然也适用于危险驾驶罪。

正方:

目前普遍有一种担心,最高法新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赋予警察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多,可能会导致警察在执法标准、法官在判决尺度上各行其是,可能会导致寻租。有人涉嫌危险驾驶,为了逃避惩罚可能会贿赂警察与法官。

反方:

首先,如前所述,这种规定,并不是针对危险驾驶罪的特殊规定,而是针对刑法上所有罪名的普遍规定。其次,在危险驾驶上,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完全可以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给出统一的量化标准。譬如醉酒后在小区内挪车情节肯定比公路醉驾要轻。

【点评者说】醉驾入刑微调,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合理微调或曰合理回归,因此不太可能导致醉驾行为大规模抬头的后果。毕竟,比危险驾驶更严重的罪名,也有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而不认为是犯罪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 打赏支持

北京疏通下水道厂家电话
氨氯地平贝那普利片(Ⅱ)好不好
绥化医院哪牛皮癣好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