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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外出务工不幸工亡法援跨省讨回百万

中医新闻  2020年09月17日  浏览:3 次

外出务工不幸工亡 法援跨省讨回百万

6 月29 日清晨,在南京市江宁区某殡仪馆内,远道而来的博望区新市镇两位老人拉着小孙女,含泪在与他们的儿子小袁做最后的告别。而在这之前,因为工伤纠纷,老人儿子的遗体在这里已经存放了10天。在家乡司法机构的法律援助下,小袁的工伤终于被确认,讨回工伤事故死亡补助金等共计99.5万元稿源:中国。

工作时突然倒下再也没有醒来

事情还要从今年的6 月19 日说起,那一天对博望区的袁老汉一家来说,是个灾难的日子。他远在南京市江宁区某道路养护公司务工的儿子小袁在工作时突然倒了下去,再也没有睁开眼睛,本就贫困的家庭顿时雪上加霜。

今年才37 岁的小袁早年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为了给唯一的女儿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小袁一直在外务工,近年来一直在这家道路养护公司工作。6 月19 日上午,小袁像往常一样对道路进行养护,突然出现身体不适,同事及时将他送到医院,虽尽全力抢救,但依然没能挽回他年轻的生命。事发后,袁某的家属、亲朋好友等情绪非常悲痛,几十人数次聚集在公司及江宁区政府讨要说法,双方就事故赔偿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法援为老人撑腰讨回百万元

博望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决定主动为袁老汉提供法律援助,考虑到案件跨省,办案难度较大,博望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案件指派给了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新市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接到指派后,新市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立刻行动起来,第一时间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并开始为维权收集证据,经过数日的走访调查,结合死者的相关医疗记录,死者确系在务工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去世,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的条件经审理,应认定为工伤死亡。

有了相关证据在手,6 月27 日,新市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与死者家属代表等人,同该公司负责人、办案民警及江宁区的调解专家坐在了一起,协商赔偿事宜。经过近10 个小时情、理、法的交涉,终于在当日下午17 点左右达成了赔偿协议:该公司同意支付死者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因工伤事故死亡补助金等共计99.5 万元,并于当日首付5 万元,余款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并提交好有关书面材料后全部付清。

慕继平 通讯员 陶广亨 王建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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