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药常识

非机动车号牌供不应求拳

中药常识  2020年04月23日  浏览:4 次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行,这一条例影响着千家万户,很多人对其细则并不了解,只注意到了电动车没有牌照将不能上路这一问题,因而,这几天北京多个交通队执法站出现了扎堆上牌的情况。截至昨天,采访中了解到,多个执法站非机动车号牌已经供不应求。在给车辆上牌过程中,市民还关注车辆手续不全、改装不达标等问题,也采访了相关人员进行梳理。

目击 非机动车号牌 断货

连日来,非机动车上牌的屡见不鲜,各大媒体的关注,都少不了一张 执法站门前排长队 的照片。昨天,来到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执法站时发现,非机动车号牌已暂时无法办理,原因是号牌已不够发了。

进入执法站办事大厅,右手边就是非机动车相关手续办理窗口,尽管提供不了上牌的服务,但前来咨询的市民仍是络绎不绝。工作人员说,其实给非机动车上牌照,早已不是新规定,但之前来办理的人并不多,新规出台以后,处罚条例更加明确,便出现了扎堆上牌的情况,这才致使目前号牌发放紧张。 新的号牌正在制作,什么时候有还不知道。

除了呼家楼,也联系了其他几家执法站,得知号牌告急的情况并不是一处。位于东城区豆瓣胡同的东城区车管站也出现了号牌不够发的情况,车管站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的号牌正在制作当中,大约下周才能恢复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不用着急,并不是说每一个月定量发放什么的,就是由于一时太集中了,数量不够了。

探访 半年过渡期不用太着急

好像还听说要罚款、扣车什么的,这怎么办呀? 在很多执法站门前,来办理号牌的市民议论纷纷,最关注的是怎么罚、什么时候开始罚。发现,多数人对罚款问题存在很大的误区,新规从11月1日开始实行,但这并不意味着11月1日后,无号牌车便会被罚被扣,在新号牌上牌之前有大约半年之久的过渡期。所以市民们没必要在近期扎堆办理。

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未经登记便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对于使用临时标识,三年过渡期满后仍上路行驶的,将扣车,并对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对使用捏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及临时标识的,将对驾驶人员处1000元罚款。对私自改装电动车、驾驶上路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呼家楼执法站的工作人员说,处罚条例实行前有着很长的过渡期,最晚是在2019年4月 0日。而在此之前,尚未来得及办理的市民不必惊慌。该工作人员还介绍,近期交管部门会发出通告,公布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间登记和管理办法,也请大家多留意关注。

注意 这些车辆细节不能忽视

我排了得有俩小时队,最后牌子没办下来! 访问多个执法站时发现,很多市民急匆匆地推着车来了,办理半天,牌子却没有上成,原来不是证件没准备好,就是车况不合格。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时,需要携带车辆的正式发票、车辆合格证,同时也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如果是非本市居民,除身份证还要携带居住证。

对电动自行车本身,也有很多要求。呼家楼执法站工作人员介绍,上牌照的时候,人车必须一起到场,由于要上牌照的车辆需要经过检查,其中电动车后视镜、脚蹬子必须齐全,而后加装的带人座椅及靠背则要拆掉。

疑虑 忘开发票、私自改装怎么办?

我买车时忘了开发票怎么办?我这车是正规的呀,也不能办了吗? 在执法站现场,对于车本身,有不少市民也提出了疑问,其中还包括已经是早买的车,早已证件不齐怎么办?买车的时候不知道规定,特地让人家卸了脚蹬子怎么办?

昨天下午,也访问了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了解情况。在多个门店看到,摆在店里尚未卖出的车,车况都是符合规定的,但车辆一旦被购买,难免还是会被改装,比如为了显得美观,购车人要求卸掉脚蹬子、车链子甚至后视镜等等,有带人需求的,还会要求加装靠背,相干的零件店内也有销售。多数门店目前仍然会满足购车人的改装要求,但在改装前也会就新规向购车人讲明注意事项,改装终了后,会建议购车人将拆卸下来的零件带走、妥善保存。

销售人员表示,近期在店内购车的人,可将不达标的电动自行车送过来,他们可以帮忙将车辆恢复到出厂状态。没有发票的车辆,其中一部分发票可以补,但也依具型号而视。合格证在车辆售出时,都会一并给购车人。 合格证一车一证,是一张小卡片,这个补不了,只能您回去再找找。

昨天下午,也联系了多家执法站询问,一些购买时间较长、证照丢失、或已不具备改装回原样条件的车辆,市民也应办理临时标识。 具体规定等11月1往后再打问吧。

建议 去办前先打咨询

离我们家最近的办理点在哪儿啊,什么时候能不排大队呀? 这也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昨天现场访问时看到,多个执法站已将具体办理点及公布出来,将这些信息一并摘录,供您选择,去之前可先打咨询具体情况。

本报 景一鸣 文并摄 J168

交管局 明年4月 0日前登记即可

本报讯(安然)《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近日将发布通告,公布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间登记和管理办法。对2018年11月1日之前购买、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车辆所有人应于2019年4月 0日前到本市任意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业务;未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 0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标识。

上海专门治白癜风医院
杭州有哪几家白癫风医院
邯郸治疗包皮过长医院
友情链接